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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条:bearer instrument,无记名票据;无记名证券
中文:无记名票据;无记名证券
解释:依照《美国商法典》〔U.C.C.〕的规定,当票据以其条款规定应向下列人之一付款时,该票据应向持有人付款:1持有人或其指定人;或2特定的人或持有人;或3「现金」的指定人,或不意欲指派特别受款人的其他指令。此处的「现金」,指在票据上的受款人姓名处没有填入受款人姓名,而只填入现金数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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